关于印发天河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穗天府办〔20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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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河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天河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马先鹤,电话及传真:87262750)
天河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如》(穗府办函〔2010〕127号)要求,切实加强天河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辖区企业奶源基地建设、原辅料进厂、生产加工、储藏运输、产品出厂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乳品安全责任制、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及诚信体系,健全乳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办法,不断提高乳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广州市天河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丹群(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日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以下按电脑姓氏笔划排序):
邓巨华(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副局长)
石 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员)
何旭权(区经贸局副局长)
吴伟超(区农业园林局调研员)
曾超雄(区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乳品安全整治清剿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有关问题。联络员:马先鹤(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科长)。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的重点管理工作。
区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店流通全程监理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积极推动乳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管工作。
1、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为重点,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抽检;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严格遵守《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科学、公正地做好监测工作,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单位为广州市华美牛奶公司和广州市强兴畜牧有限公司。
2、继续进行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和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检等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收购站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3、组织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提高奶农和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
4、经费保障:当年由区财政安排生鲜乳、饲料执法和检测经费10万元。
(三)加强乳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
1、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按照《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重点监管辖内5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对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重新审查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
2、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督检验。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加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企业产品每周进行一次抽检。
3、完善乳品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要求乳制品企业完善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生鲜乳、原料乳粉采购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制度,细化对乳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并做好上下环节的衔接,增强记录的可追溯性。
4、加大乳制品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采购进货查验落实、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从业人员情况、接收委托加工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情况、手机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情况、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等。
5、经费保障:对生鲜乳、原料乳粉等原料的15%进行抽检,经费由市质监局下拨。
(四)加强乳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
1、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进行单独审核,将乳制品流通许可登记资料单独建档,并建立详细目录,确保可随时查询乳制品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对已经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进行实地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经营乳制品条件的,在企业年检时,取消经营者的乳制品经营资格。
2、加强对乳制品经营者的指导。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认真指导,加强督促,切实督促乳制品经营者履行各项法定义务,特别是要做到以下几项要求:
(1)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2)乳制品经营者在购入乳制品时,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乳制品,发现虚假票据要立即报属地工商部门。
(3)乳制品经营者须按批次索取乳制品检验合格报告,并详细记录进货台账信息,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单独建立台账,随时备查。
(4)乳制品经营者在乳制品、含乳食品中检出或者发现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应立即向属地工商部门报告。
3、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流通环节乳制品、含乳食品的委托抽检,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一律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重点检查对象为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
4、充分利用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加大乳制品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涉及乳制品的案件应及时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上报。
5、经费保障:抽检经费由市工商局下拨。
(五)加强乳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
1、采用网格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以街道行政区域划分若干网格,确定监管巡查小组,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完善乳品进货登记制度,对于索证、索票以及台帐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强化检测,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有计划地开展高危食品重点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加强对乳制品、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的抽检范围和抽检频次。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乳制品的检测工作,为日常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3、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监管。确定以集体食堂尤其是托幼机构集体食堂为重点监管行业。以商业网点、餐饮集聚食街、车站、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监管区域。
4、抽检经费:由区财政在当年预算中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乳品质量安全不仅是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而且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企业的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切实把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中,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有关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政府对辖区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负责制定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将乳品质量安全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依法落实各项监管及检验检测经费,统一调配检验资源,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乳制品企业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定点包厂质量安全负责制,指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派员驻厂监督,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乳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区农业园林局负责对我区奶牛养殖场、乳源生产基地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奶牛养殖的生产管理,加强饲料安全监管,对辖区内奶牛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小区)自配饲料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任何物质。
区质监局负责清查全区乳与乳制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派员驻厂监督,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是否严格把关,生产加工场所是否有“三聚氰胺”及皮革水解蛋白,企业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加强对乳制品的检查检验工作,所有生产批次要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并落实企业召回全部有问题的乳制品,确保生产的乳制品不出现安全问题。
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的乳制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乳制品要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追查其来源和去向,协助消费者办理有问题乳制品退货的善后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消费环节待乳制品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集体单位供应的乳制品检查,严防发生使用不合格乳制品的现象。
区公安分局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介入,迅速立案侦查,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加大刑事处罚力度。
区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监管,协同配合。
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加大检测力度,加强市场巡查,确保我区乳制品质量符合标准,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报送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要举一反三,防范未然,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一旦在乳品中发现三聚氰胺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特别是要重视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的举报线索,同时自觉遵守新闻信息发布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