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及三公经费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各险种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并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其它人才队伍的建设。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来屏工作或定居的有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的引进,管理各类人才队伍及有关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9.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县乡(镇)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促进居民增收工作成效显著。我局自2014年承担该项工作以来,多举措确保促进居民增收,2015年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收入为14638元,增幅8.9%,在全市排名第三。城镇新增就业390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75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12人,新认定大学生见习基地4个;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074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7人(其中高级工32人,技师5人),品牌培训120人。
2.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5740人,失业保险参保7932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125人,工伤保险参保7474人(其中: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75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9.22万人,参保缴费4.3万人,实现五险统一征收和稽核。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并顺利完成参保登记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实现医疗保险局独立运行。
3.人力资源总量和相对占有量不断增长,多种方式及时为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459人。其中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90名;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6名,招聘“特岗教师”26名,特岗全科医生6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0名(“支农计划”9名、“扶贫计划”10名、“支医计划”1名),选聘“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3名。率先在全市完成首次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工作。办理晋升副科职级155人(县级73人、乡镇107人)。全面完成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及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名,按时兑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春节”、“八一”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慰问工作。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按照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工资、福利、退休、退管等相关涉及职工待遇方面的审批工作。
4.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今年我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共处理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80起,立案查处案件14起,督促落实解决拖欠民工工资2000余万元。积极申报省级示范仲裁院工作,已完成仲裁庭装修,推进仲裁庭标准化软、硬件建设工作,落实“三室一庭”,做到人员、设备配齐配强。深入乡镇、社区、企业,指导县城社区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已完成指导社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1个,今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3件,结案33件,受案率、结案率均达到100%。
5.结合外专引智工作,全力抓好精准扶贫。组织指导相关单位申报和实施齐卡种兔、西门塔尔牛、红阳猕猴桃等农业示范推广引智推广项目7个、引智培训项目5个,争取项目资金216(其中市级配套20万)万;组织对口扶贫乡镇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外专局组织的英语教学专家来屏开展的英语口语教学培训;组织县乡干部参加国家外专局组织的“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特色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培训团”的培训。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825.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5.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1.9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48.8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预算项目。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21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2.42万元,医疗卫生1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农林水事务152.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6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6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7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152.85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4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3.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8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数和次数。。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用餐等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人才交流和引智、劳动监察和仲裁等业务工作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引智工作、新县城建设劳动监察股处理民工工资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县人社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决算表
附表1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5年决算数 | 项 目 | 2015年决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825.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级科目) | 377.27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人力资源事务 | 377.27 | |
三、事业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级科目) | 652.42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56.25 |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5.75 | ||
就业补助 | 29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1.41 |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医疗卫生(类级科目) | 13.99 | |
上级补助收入 | (款级科目)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级科目) | 20.28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20.28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 ||
六、其他收入 | 五、农林水事务 | 152.85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825.53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16.83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441.96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七、结转下年 | 50.66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1267.49 | 支 出 总 计 | 1267.49 |
附表2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216.83 | 446.44 | 770.3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77.27 | 356.41 | 20.86 | ||||||||
10 | 人力资源事务 | 377.27 | 356.41 | 20.86 | ||||||||
01 | 行政运行 | 245.91 | 245.91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 | 18 | |||||||||
06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2.86 | 2.86 | |||||||||
50 | 事业运行 | 110.49 | 110.4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52.42 | 55.75 | 596.66 | ||||||||
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56.25 | 156.25 | |||||||||
04 | 综合业务管理 | 125.29 | 125.29 | |||||||||
05 | 劳动保障监察 | 10.5 | 10.5 | |||||||||
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20.45 | 20.45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5.75 | 55.75 |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5.75 | 55.75 | |||||||||
07 | 就业补助 | 2.9 | 2.9 | |||||||||
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2.9 | 2.9 |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1.41 | 411.41 | |||||||||
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1.41 | 411.41 | |||||||||
210 | 医疗卫生 | 13.99 | 13.99 | |||||||||
05 | 医疗保障 | 13.99 | 13.99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67 | 13.67 |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31 | 0.31 | |||||||||
213 | 农林水事务 | 152.85 | 152.85 | |||||||||
01 | 农业 | 143.45 | 143.45 | |||||||||
52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143.45 | 143.45 | |||||||||
03 | 34 | 水利建设移民支出 | 5.4 | 5.4 | ||||||||
05 | 扶贫 | 4 | 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28 | 20.28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28 | 20.28 | |||||||||
01 | 住房公积金 | 20.28 | 20.28 |
附表三:
县人社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决算表
项目 | 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8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4.47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1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