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积极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27号令)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321),我县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起草单位或者具体执行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府部门负责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建议并说明理由,并经县司法局汇总。
此次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的1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认真细致的清理,共清理出失效文件18件、废止文件14件、继续有效文件79件、建议重新修订文件8件。
县司法局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之后,印发了《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并按程序向市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