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屠宰企业接受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及长宁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调研评价
为全面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到位,压紧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7日6月8日,宜宾市动物卫生事务中心杨冬琳及长宁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王梁副主任等一行5人组成的交叉检查组,对珙县屠宰企业的安全生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研评价,珙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胡绍军、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调研组重点调研评价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情况、屠宰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配置及运行情况,将生产用房结构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致晕、刺杀、剥皮、脱毛、劈半等生产环节以及消防、供电、锅炉、液氨存储、传动构件等设施设备、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的安全隐患,以及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计检查屠宰企业8家,出动人员13人次、车辆5辆,检查出问题45处。调研组对珙县的屠宰场安全生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了肯定,并就检查出的问题与屠宰企业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交换意见、提出要求:屠宰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好行业规范,必须增加安全培训,虽然有一两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但数量和质量还可以进一步提升,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增加应急演练,强化人员应急和避险能力培训;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要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责,在监督企业整改的同时,也要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增强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环保知识储备,与管理对象共同进步成长。
下一步,将对调研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涉企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