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四川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1﹑法务专员1名: 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熟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政策;具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缜密;工作细致、踏实,为人和善,有亲和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意识和协调能力。待遇:3500-5000/月 转正后购买社保。
2、人事专员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从事人力资源管理1年以上;熟悉人力资源招聘、薪酬、绩效考核、培训等规定和流程,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待遇:2500-3500/月 转正后购买社保。
3、资本运作1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经验;熟悉国家产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相关制度及资本运作政策法规;熟悉融资的规则和程序,具备财务体系建设和融资渠道建设丰富经历,投资分析及实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和整合能力。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待遇:5000元/月, 转正后购买社保。
4、工程预算1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具有造价工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优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优良的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现场管理能力,能熟练独立编审工程预结算、工程标底及工程量清单,熟练使用办公及工程算量软件、计价软件;熟悉国家和地方现行造价管理法规和程序。待遇:2500-4000/月。
5、置业顾问若干:年龄18-35岁,男女不限,形象气质佳 ;大专及以上学历,营销类专业优先; 1年以上楼盘销售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房地产市场及相关政策法规,热爱房产纪经行业,有工作激情和进取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与谈判能力,出色的营销技巧、销售技能与说服能力;刻苦耐劳,积极乐观,诚信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职业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待遇:1800/月+高额提成。
6、酒店管理1名 :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形象良好、普通话标准、热爱酒店行业;拥有两年以上酒店一线工作岗位经验、愿意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有知名酒店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待遇:2500-4000元/月。
7、 物业项目经理1名: 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三年以上商业(大型商场、写字楼)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或五年以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办公软件运用,有扎实的写作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出色的思维分析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具有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品德优良,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精力充沛,思维细致,能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待遇:3000-4000/月。
8、保安、保洁 若干:年龄5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相貌端正,身材均匀,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岗位值班要求;有保安、保洁工作经验优先; 能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岗位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待遇:1500-3000/月。
9、业务副总经理1名:全面负责大型商场的经营业务运作与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制定公司战略,计划并组织实施当地市场经营分析;对公司各部门的招商、营运、企划等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热爱商业管理行业,对商业管理、经营有新的思路;3年以上大型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高层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卖场经营管理经验及能力,熟悉百货招商、营运、策 划等各模块业务流程;具有极强的敬业精神、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计划、分析、决策和判断能力以及极强的领导能力和交际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及优秀的团队建设能力。待遇:5000-8000/月。
10、企业策划宣传1名: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广告类、新闻类、营销类、设计类专业优先;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有良好的创意撰文能力、广告设计制作综合从业素质,积极主动的合作意识、团队作业精神;策划、文案、设计综合理论素养良好,对创意和广告作品有较高的鉴赏力;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和较 强的 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敏锐的市场感知、把握市场动态和市场方向的能力;能熟练操作设计软件及办公软件。待遇:3000-4000元/月。
二、报名须知:
2015年2月5日起在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局三楼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面试时携带有效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1张。
联系电话: 0831—5673865 0831—5673862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