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今年,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49名,其中计划分配37名(团职4名、营职15名、连排职12名、技术干部6名),自主择业12名(营职5名、连职2名、技术干部5名)。(1)明确分配去向。计划分配转业干部37名,4名团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安置。33名营职及以下由市人社局、市军转办负责安置。按照安置政策并征求本人意愿,拟在市本级和利州区安置29名,旺苍县安置1名,广元市税务局安置3名。自主择业转业干部12名,按照安置政策由利州区接收安置11名,旺苍县接收安置1名。(2)确定接收单位。选择在市城区安置的29名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自愿到政法部门的,采取“直通车”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安置,市级一线执法力量长期紧缺的比照“直通车”方式接收转业干部。经征求意见,约有12-14名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由政法部门和执法单位接收安置。选择在市城区安置的人员,通过“直通车”政策安置后,其余人员约15-17名按职排序,排名靠后的5-7名人员由利州区安置,排名靠前的人员采取公开选岗的办法在市本级安置。(3)实行排序选岗。按照“按职排序和双向选择”相结合公开选岗的办法,拟于9月底前由市人社局、市军转办组织市本级拟接收安置的营及以下军转干部按照排序依次选岗。旺苍县、利州区的安置办法自行确定,安置任务于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