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区养犬管理活动致全市党员干部一封公开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
近两年以来,我市市区内大型犬、烈性犬明显增多,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关注并作出***。按照市综治委领导要求,自今年7月份起,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在市区开展规范养犬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倡导市区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违规遛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8月1日至15日,市区被犬只咬伤接种狂犬疫苗人数同比下降52.5%,专项整治活动初见成效。
目前,市区广大市民,特别是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积极支持、配合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不配合,存在等待、观望心理。这种思想行为与其党员干部的身份不相符合,与党员的先进性标准相去甚远,给此项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合乎民心、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全市党员、干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支持规范市区养犬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摸排整治工作;带头对自家小型观赏犬进行登记、免疫,对违规饲养的犬只主动予以妥善处置,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带头做好家人、亲友、邻居、同事的思想工作,积极宣传规范市区养犬管理的意义和目的,争取更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在工作中不带头、不配合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约谈教育。约谈无效的,市综治办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在媒体曝光,同时将违规饲养犬只强制收容。
相信在市区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生活环境!
欢迎广大市民对身边特别是党员、干部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桥西区综治办:2021549;桥东区综治办:3025310;邢台县综治办:3663325;开发区综治办:3636566;七里河管委会:3816616。
邢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