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地税稽查局五加强切实提高举报案件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电话、网络、信件、来人来访等多种举报方式并行,公开举报中心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等,积极向社会宣传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深了市民对税法的理解,提高广大群众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举报的积极性。并安排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强的人员从事税务举报案件的接待受理工作。确保举报渠道畅通,举报查处有力。二是加强保密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对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及反馈等环节定岗定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每道环节都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当事人透露检举人各类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查处工作。三是加强举报疏导,努力化解矛盾。在接待受理举报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运用交流沟通和谈话技巧等方式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引导合法检举,做好举报人的思想疏导。特别对长期举报和越级举报的举报人做好重点疏导工作,引导其合理行使举报权利,维护举报和被举报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矛盾。四是加强协同协作,提高查处效能。实施重大案件时加强与国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协同协作,有效提高取证工作效率,提高举报案件的查处效能。对涉及到多部门的举报案件,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查处,并对每一起案件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加强举报分析,科学分类处理。对举报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积极推行辅导型接报方式,耐心引导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不能提供有效线索的,经批准后暂存待查;对不涉及偷税的一般税务违章案件转检查组处理;对线索清晰、材料详尽的案件立案查处;对不属于稽查局职责范围的检举事项,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对网络、来信等方式间接举报的,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扩大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以减少不实举报。通过科学分类,切实加强举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