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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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1日发表
近日,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全市近5000户纳税人受益,每月免征增值税款300余万元。
据悉,***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再次出台税收优惠新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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