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
为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加强市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11月24日上午,烟台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烟台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培杰出席并讲话,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赵铭锴主持,市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共90人参加。
培训班上,烟台市委党校刘静副教授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为题,从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主体结构、主题、“三个务必”科学内涵、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中国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五个必由之路”等七个方面作辅导授课。整体授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详实数据又有实例论证,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大家学深悟透、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实质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启发性。
烟台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培杰在讲话中指出,党的二十大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民主协商、社会治理、公益慈善、对外交往等方面工作有着明确要求和规划,广大社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水平,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领域全面贯彻落实;要全面促进作用发挥,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不断强化内部治理、落实规范发展要求,主动服从监督管理;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讲宣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社会组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期间,烟台市律师协会党委、烟台市教育培训协会党支部分别就党建品牌建设作典型交流发言,会议还对市管社会组织优秀党建品牌、优秀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市管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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