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克服四风九项承诺
中共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体成员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出九项承诺。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与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及时、有效贯彻落实。
二、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
三、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内准则、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坦诚相待、相互补台,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党组班子团结。
四、带头践行求真务实。克服短期行为、“二线”思想,坚持真抓实干,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时,未经调研论证、集体讨论不提请审议,未经充分审议不提请表决,通过依法履行职权,推动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五、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视察活动,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际意义的文件。
六、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
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八、带头保持艰苦朴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置车辆,不超标准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九、带头做到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自觉接受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
中共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