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新市区获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月16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6S”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根据《保定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保城字〔2013〕2号),市“6S”办对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2月1日至28日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打分排名,具体情况如下: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月份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排名情况:第一名新市区、第二名高新区、第三名南市区、第四名北市区。
依照《保定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根据考核情况,每月对南、北、新市区得分最高的区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的规定,由市政府给予新市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月份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增速排名:第一名新市区、第二名南市区、第三名高新区、第四名北市区。
市直部门2月份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排名情况依次为:市园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