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审判厅配套用房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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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发布时间: 2017-06-12 |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天鹅中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刚 0312-310322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西路路518号华海大厦8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健0312-3102118 采购预算金额:948134.00 采购用途 : 直隶审判厅配套用房修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直隶审判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北尚德代理公司(7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6-15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供货时间:1.5个月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工程为现正在施工的直隶审判厅修缮工程的附属项目 传真电话:0312-3102119 受理质疑电话:0312-3102119 备注:备注:投标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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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9:51: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