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综合施治管控扬尘
近日,市建设局安监站工作人员来到新世纪家园一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工地已停止了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已停运,围挡、降尘措施实施较好,并增加了洒水频次,避免工地造成扬尘污染。
安监站监督一科科长吴伟告诉记者:“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分成4个组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工地进行围挡、苫盖裸露地面、硬化道路、安装喷淋设施等,做好扬尘管理。”
该局在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信息期间,迅速启动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投入到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按照“七个百分百”标准,要求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要求市区所有重点控制区域内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拆除、渣土清运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作业。对企业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的,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组织施工的,特别是对违反《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具体规定,未达到施工现场管理“七个百分百”工作标准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同时,强化城市道路作业扬尘管理。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实行“两扫全保”,清扫率达到100%,主干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次干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坚持日常“湿扫”作业和“洒水”作业,出动洗地车,对主次干道每天洒水8次以上,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抑制清扫扬尘,保证路面干净无淤泥浮土。禁止职工作业过程中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及其他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