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沧州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下列问题为整治重点:
1.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
2.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
3.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
4.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
5.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
6.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的;
7.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
8.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
9.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
10.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
11.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
1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资质生产商品的;
13.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2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者320户,抽检各类商品30批次,检查各类宣传广告50个,受理各类群众咨询5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