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经济开发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该单位共发布各类信息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专人负责。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成立了主管副职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上报及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定期提供本科室应公开的信息。
(二)学习培训,规范信息公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规范管理,及时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先审查,后公开”。收集信息后,按照“公开信息不***,***信息不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审查待公开信息,然后报至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再上网公开,并确保公开的及时性。为扩宽公开渠道,相关信息也在单位公开栏及各级媒体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对《条例》的贯彻不足,经验不够,信息源的数量比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少。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认真查找不足,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方式,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