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日前,藁城区人民法院对部分“老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王少平,男,1962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藁城区常安镇南周卦村人,身份证号1323***********413 。
未履行藁城区人民法院(2015)藁民初字第04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王少平给付原告李志国7000元。
韩春立,男,1975年6月1日出生,汉族,藁城区廉州镇孟村人,身份证号1323***********313。
未履行(2018)冀0109民初5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韩春立给付原告马国玉、马庆山、马同顺、王书祥劳务报酬36300元。
贾立鹏,男,1995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栾城区柳林屯乡张村人,身份证号1301***********955 。
未履行藁城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9刑初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人贾立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原告薛朝洋各项经济损失26536.34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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