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召开全市征收拆迁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征收和拆迁管理工作,确保暑期的安全稳定。2013年5月29日,市房产局召开了全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会议。局长高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郭辉主持了会议,拆迁管理科以及各县区征收工作负责人共1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决防止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中引发恶性事件的通知》精神,各县区征收工作部门汇报了征收拆迁管理工作情况。
高栋局长深刻剖析了当前我市征收工作的形势,指出,受社会大环境、大背景的影响,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良莠不齐,征收任务重,推进难度大,社会反响强烈。主要存在市级征收机构未成立,职责不明确;征收标准不统一,补偿随意性大;征收手续不完备,不按程序征收;补偿资金不到位,监管不力;政策宣传不到位,征收环境差等问题。
高栋局长就规范全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法规学习,自觉依法征收。各县区征收办切实担负起指导、监督、管理的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合同法》、《行政强制法》、《规划法》、建设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工作要求,对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换,促进征收工作依法进行。二是严格程序标准,确保有序征收。征收工作必须依法行事,按程序办事,加强房屋征收工作的宣传,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暴力拆迁、断水、断电等非正常手段拆迁问题的发生,创造文明征收、和谐拆迁的工作环境。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征收。发挥政府在征收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利益主体间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协调,形成良好的征收氛围。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征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和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执政为民的思想去化解房屋征收中的矛盾和难题,真正实现社会稳定、人民满意,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