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度企业因病提前退休开始申报
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部署要求,我市2018年度企业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正式启动,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因病提前退休实行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初审、人社部门组织资格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办法进行。符合条件的,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报名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3.建立个人账户以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4.符合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的。
5.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治疗终结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如需了解具体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可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登录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ts.lss.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看相应文件。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