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落实省第四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
10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落实省第四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会议传达了省第四督察组在近期大气污染防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就落实省第四督察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对我市生态环保红线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就省第四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孙国胜副市长要求,一要务必深刻反思。对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不严格,措施推动不得力的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锁定任务目标,用硬人、上硬手、出硬招,确保所有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二要抓紧制定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省第四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针对交办问题要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改时限,进一步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三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县区属地责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企业,要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结合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全市涉污企业进行全面“回头看”,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四要强化督查督办。市大气办要会同两办督查室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现场逐一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就生态环保红线管理工作,孙国胜副市长要求,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政府要成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小组,统筹做好全市和本县区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要求,切实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二要推进多规合一。将生态红线管控纳入“多规合一”体系,将生态红线矢量数据在平台上进行共享,加强生态保护红线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等各专项规划的有机融合,形成“规划一张图”,在一张蓝图下做好规划的整合、统筹工作。三要严格刚性管控。要认真落实《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在项目审批上严格源头把关,实行严格用途管制,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落地。对红线范围内存在的有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要采取果断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四要做好迎检工作。月底前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对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市上下要做好相关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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