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审计局实行审计整改推进会制度
今年初,为了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平乡县审计局制定实行了《审计整改推进会制度》。
该制度规定,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40日内,由审计项目主管副局长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具体时间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参加人员为审计项目主管副局长、审计组成员、被审计单位主管副职和财务负责人。要求被审计单位就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整改情况良好的单位予以赞扬,并鼓励其继续努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进度缓慢甚至没有进行整改的单位责令其马上着手整改,加快进度,并制定详细的督导计划,按期对其整改情况予以监督核查。会议全程由审计组长做好会议记录并将其作为审计项目档案的一部分进行归档。
近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审计整改推进会制度,有效解决了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改难、难整改”问题,遏制了“屡审屡犯”和“审而不改”现象,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最终实现。(来源: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