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阜城县纪委四项措施增强查办案件效果
(王丽、段雪梅)近年来,衡水市阜城县纪委从增案源、强队伍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办案工作力度,查办案件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领导高度重视,指挥靠前。该县纪委常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案查工作形势,制定办案计划,研究重要案件线索,落实办案措施。今年共召开查办案件专题常委会17次。纪委书记亲自抓办案,对每个案件的调查情况、调查结果都听取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给纪委批办案件。今年以来,县委书记批办案件5件,政府县长批办案件3件。
实行全员办案。该县纪委除案件检查室外,各职能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全员办案制,通过案件的查处推动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全员办案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在机关全体会上通报一次。
讲究策略,深挖案件线索。该县纪委充分发挥信访“无成本”举报主渠道作用,今年共接到免费举报信42件、免费举报电话6起。同时,注重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手段,在党风政风、专项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等项工作中挖掘和发现线索;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实行每月一次的案件线索通气会制度;注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串案、深挖窝案,积极扩大案查工作成果。
狠抓乡镇纪委办案。该县纪委建立和完善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月报告制度,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批办案件制度,并对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实行了百分制考核,一月一通报,考核情况作为评价乡镇纪委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全县10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26件,10个乡镇都有自办案件。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立案调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77件,其中大要案48件,包括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16件,违纪金额万元以上的经济类案件32件;结案76件,7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