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举措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以“为民务实在一线”活动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年初,对现有调委会组织建设进行了一次再摸底,对制度不建全、人员缺失的调委会,要求限期完善各项制度,并充实一批有经验、有威望的人员进入到调解组织中来。目前,全县共建立村居调解委员会441个,乡级调解委员会20个,新建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企业调委会1个,乡镇、村居调解网络基本健全。
二是加强人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素质。今年上半年,以乡镇为单位,聘请有经验、懂法律的人员全县调解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以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三是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了案件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调解回访制度以及以奖代补制度,做到一案一档,局里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卷宗封皮,并下发到各所,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
四是开展行业性调委会和专业调委会的组织建设。今年,在朱各庄镇成立了昌黎县首家企业调委会—— “宏兴实业有限公司调解委员会”,为促进企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还将积极在新兴行业中拓展调委会,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建立的基础上积极运作医疗纠纷调委会建设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覆盖面,逐步做到“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