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着力解决限养区不规范养犬行为
为切实做好我市全国文明城市首轮复检准备工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足公安主责主业,组织辖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登记摸底、部门联动、宣传发动、加大处罚”四个方面加大对限养区犬只管理力度,着力解决限养区不规范养犬行为。5月以来,市城区各辖区公安机关共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车辆50余台次,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劝导、制止、警告、训诫100余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处置涉犬警情21起,捕捉、捕杀(疑似)狂犬3只,告诫4人、批评教育19人次。
一是开展登记摸底。以社区警务网格为单位,发挥“伞状+警务网格”社会治安防控新体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优势,吸纳自管委、小区物业、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展开对个人和单位养犬、涉犬经营单位数量的全面普查,尽快形成对犬只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掌握全区养犬底数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督促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和供应,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犬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协助非限养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犬只登记等相关工作;加大对城区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公共场所)遛狗时不牵绳、不带嘴套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打击查处力度。
三是营造宣传氛围。按照《市城区“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主题活动方案》(遂文第八指[2020]3号)工作安排,支队组织市城区公安机关特别是辖区派出所以主题活动为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造势,让广大市民了解、知晓文明养犬的重要性、犬只管理相关政策及登记办证流程,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印制犬只管理宣传单共30000份,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3幅,张贴养犬证办理流程展板5幅。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犬类聚集区和主要商贸区、旅游景点、市民休闲场所、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场所的巡逻防范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不规范养犬行为,加大对流浪犬、攻击性犬、疯犬的扑杀处置力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针对辖区内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问题、无证养犬问题、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问题和犬只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问题,切实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