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根据大方县森林资源保护“清风行动”方案要求,6月22日,利用端午节奢香古镇人员集中采买中草药的契机,大方县林业局与大方县公安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端午节奢香古镇中草药交易市场进行执法督导,查处存在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非法出售、购买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执法现场
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要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防范非法经营利用和寄递野生动植物行为,不断增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据了解,此次“三清行动”,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农村集市、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加工厂等实体场所以及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及市场、餐馆、养殖户、加工厂等线下交易场所和寄递企业,严格防范非法经营利用和寄递野生动植物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执法现场
林业部门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遵守野生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如发现有上述违法时请及时向当地林业、农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大方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郑 玮
编 辑:龙 英
编 审:郑永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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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