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4月20日发表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的责任意识,切实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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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4:22: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