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林业局关于取消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的通知
灵川县林业局关于取消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的通知
2022-03-15 10:00:00 来源: 灵川县林业局
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木材运输许可审批。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我县已经停止受理木材运输证核发申请,不再核发木材运输证,为做好取消的审批事项后续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事项
(一)本次取消涉及灵川县林业局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共一项)
项目名称:“木材运输证核发”内容:依法取消审批。取消责任单位:灵川县林业局
(二)切实做好取消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
1.要督促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的决定,对依法取消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不得进行变相审批。
2.本局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及时向县审改办和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汇报。
3.做好宣传、咨询、答疑等相关工作。本局办公室负责将有关上述依法取消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公示;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要切实做好依法取消审批事项的宣传、咨询、答疑等工作。
5.做好依法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本局已对“木材运输证核发” 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详见***2),请各股室认真贯彻落实相应监管措施。
***:1.灵川县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灵川县林业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灵川县林业局
2020年06月30日
灵川县林业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灵川县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