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101地块及其西侧农林和其他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拟建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华为立交F匝道工程涉及占用[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1-01地块及其西侧农林和其他用地,此事项涉及[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1-01地块及其西侧规划农林和其他用地的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712.02平方米,容积率为2.0-2.8。21-01地块西侧为规划农林和其他用地,用地面积8916.75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原21-01地块拆分为21-01-01和21-01-02地块,其中21-01-01地块用地面积2970.60平方米,21-01-02地块用地面积1980.2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维持法定图则规划不变。
(二)原21-01地块剩余部分用地面积为761.13平方米,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用于建设华为立交F匝道工程。
(三)原21-01地块西侧规划农林和其他用地面积为8916.75平方米,将其中1112.58平方米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用于建设华为立交F匝道工程。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498号坂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三)项目现场
地址:坂田街道华为科技城,华为立体车库西侧,西邻梅观高速,南邻张衡路。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6年5月7日起至2016年6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选址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6月5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华为立交F匝道工程相关规划调整公众意见。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5-28900321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1.[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规划图
2.[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后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5月7日
***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规划图.jpg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后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