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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深圳市卫生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2008年4月3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20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大力推进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卫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此责任目标白皮书。

  一、2007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007年度,我市卫生工作继续大力实施“一大一小”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民生实事工程展开,顺利完成了《2007年深圳市卫生局责任目标白皮书》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大一小”战略顺利实施。卫生建设项目总体进展基本顺利,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在建的重大卫生建设项目进度良好,滨海医院项目于11月18日奠基开工建设,一批新建的医疗机构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的要求,全年新建124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四项基本制度建设。出台了《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大力推广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印发了《深圳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社区健康服务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与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和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了《深圳市医疗卫生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起草。

  (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及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效控制了4例霍乱疫情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3个美沙酮门诊顺利开诊。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积极推进。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圆满完成了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任务,以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一般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人数较2006年下降61.9%和63.9%。建立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四级工作网络,完善了应急工作的体制和机制。组织了卫生应急培训和参加了多起卫生应急演练,在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演练比赛中,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名列第一。

  (四)卫生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卫生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卫生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了《深圳市人体器官信息库管理和保密规定》和《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起草了《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等八个法规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不断深入,全部被许可餐饮单位(含集体食堂)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餐具集中式消毒,完成21间消毒企业的抽检和建档工作。圆满完成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年食品中毒事件同比下降36.8%。

  (五)医院管理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制订出台了《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六)中医药服务特色更加突出。认真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工程,评选了深圳市首批33名名中医和34名优秀中医,稳步推进中医适宜技术下社区工作。启动了“深圳市名中医工作馆”建设,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中药店中医坐诊试点工作。

  (七)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市民自我保健能力得到提高。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预防出生缺陷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六区全部推行了免费婚检。市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建立了产科管理“三引导一通报”制度。印发了《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市卫生工作法规和实施办法。

  (二)拟定全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组织拟定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卫生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行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医学卫生专业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医学科学研究规划,组织重大医疗科研攻关,推广医学科研成果,实施重点医学专科建设。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妇女、儿童保健。

  (六)制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防治职业病。

  (七)负责推广食品、饮用水的卫生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规划、建筑施工、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和社会服务行业的卫生标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的卫生;组织实施国内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九)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市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管理社会医疗机构;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技术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现代化;指导全市中医药行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医疗急救网的规划、建设;组织、指挥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救护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

  (十三)审核医疗卫生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十四)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聘的考核、考试、评审、晋升和聘任工作。

  (十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招生、招工、兵役和出国人员的体格检查。

  (十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八)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三、本年度拟推出的公共政策

  (一)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二)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三)制订实施《深圳市卫生局行政执法检查办法》。

  四、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改革创新观,以新一轮解放思想为动力,推进医疗卫生财政供养方式、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在全卫生系统大力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医疗卫生改革,结合深圳实际,推进各项卫生改革。推行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卫生系统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在所有政府举办医院探索推行卫生系统"行业集中品牌招标,单位民主管理采购"的办法,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深化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按工作量科学核定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总额控制标准,改变当前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严重不足的状况;逐步建立临聘人员工资收入按岗位同工同酬的分配机制,逐步缩小临时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收入的差距;推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以“行政级别”或职称级别决定绩效工资分配档次的做法,建立以贡献度大小和技术水平决定绩效工资分配档次的机制,拉开名医和对社会、对单位贡献大的人与一般工作人员的收入档次;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级职称人员向新建医院分流的制度,缓解现有医院高级职称职数不足的问题。探索“以药补医”制度改革,按照“医药分开”的原则,改革药品销售加成政策,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机构药品零加成销售,研究社区卫生机构因药品零加成销售而增加的运行成本由政府财政给予经费补贴的办法。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试点工作,贯彻和落实新的改革方案。

  (二)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各卫生建设项目的进度,促进卫生事业大发展。

  把握发展规律,按群众健康需求谋划发展大局,继续大力实施“一大一小”卫生发展战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市眼科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楼、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争取在年内全面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加快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新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市滨海医院等建设项目的进度;做好扩建市儿童医院、扩建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市心血管医院、扩建北大深圳医院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新建宝荷医院、新安医院、健宁医院、新明医院、学府医院等项目的筹备工作。继续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年内完成新建30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任务。

  (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各种疾病防控的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强我市传染病防制的骨干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完善卫生应急专家队伍和卫生应急专业处置队伍,开展现场流行病培训项目,提高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的能力。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行为,预防和控制疫苗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规范美沙酮门诊管理。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第五轮全球基金项目,探索和建立新模式。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对社区/医院一体化糖尿病管理项目试点单位的督导。开展卫生部“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项目试点。

  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强职业卫生机构建设,巩固和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对各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指导。加强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研讨宝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各区推广试点。

  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依托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的拓展工作,完善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深圳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修改完善现行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新预案,组织编写我市现行卫生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试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加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的力度,组织2008年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比赛。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深圳市卫生局应对流感禽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方案》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卫生立法和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推动《深圳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工作,以及《深圳市餐具集中消毒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健康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急救医疗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深圳市公共医疗卫生管理条例》立法项目进入立法程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群众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行政处罚技巧。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深圳市卫生局行政执法检查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标准。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追究行政责任的种类以及追究的程序等内容。

  加强行业卫生执法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变更项目及其程序,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从严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处置批准书、许可证的行为。

  (五)加强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

  发挥院办院管的体制优势,在稳定提供全科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及保健机构的资深专家定期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协调的管理体系,确保公益性。完善院办院管的管理模式,逐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第三方满意度评估,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提高服务公益水平。

  建立网格化双向转诊体系,确保公平性。按照“不分隶属、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分片负责、分类转诊”的片区责任制双向转诊体系,组织调研、制定相关制度讨论稿,明确流程,分类引导,形成网格化的管理格局。

  加强全科人才培养工作,提高队伍素质。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为平台,建立全科医学培训体系。加强与香港联合培训的力度。加大财政对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的支持力度。

  加强服务功能的落实,提高服务能力。开展《深圳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的培训,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为基础,落实社区各项服务功能。开展基线调查和成本测算,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依据。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内涵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制定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依托社康网络,推广适宜技术,组织开展两次适宜技术培训,努力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巩固“降消”成果,重视流动人口“第一分娩地点”监督问题,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全面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项目,组织调研、制定《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加强三级预防措施,遏制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日常监管,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妇幼卫生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健全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服务网络,完善健康教育传播体系,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强力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大公益健康宣传的力度。大力做好艾滋病和控制吸烟健康教育工作。

  (六)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做好医疗急救和血液管理工作。

  加强医院管理。研究制订急诊值班制度、医疗缺陷公示制度、科主任任职资格制度、医院学科首席专家制度、标杆科室创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分级管理制度等医院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继续改进和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初步制订医院二级学科设置标准。学习贯彻《护士条例》,加强护理管理和护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护理质量,保障病人安全。研究提高护理人员配置比例问题,专业陪护的培训与管理问题,科学界定医疗与护理的分工、注册护士与专业陪护的分工。

  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发展。积极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实施《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评估标准》,评选20个特色专科。制订完善《深圳市名、优中医药人才评选办法》、《深圳市名中医工作馆设置及评估标准》,评选一批名优中医。以中医适宜技术、中医科普知识讲习团进社区为抓手,在社区营造中医药养生、治未病、能治好病的文化氛围,完善中医药"网底"建设。

  加强医疗急救工作。按每20万人口1个急救站点、急救半径3-5公里的标准,在全市建立广覆盖、公平可及的急救医疗网络。要求二级以上网络医院要成立院前急救科,一级医院要建立院前专业值班,逐步构建专业化的院前急救队伍。按每5万人口1辆救护车、网络医院按每24小时5次出诊配备1辆救护车的标准,在全市配置足量的监护型救护车辆。加强对急救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和统一管理,严格急救网络医院的准入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急救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机制。制定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治预案和急救流程,组织全市网络医院针对灾害事故的培训、联合演练和考核。

  加强血液管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用血的前提下,全力推动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加强临床医生输血知识的培训,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开展临床血液安全和质量保证的科学研究,保证用血安全。加强医院输血科、血库的硬件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储血备血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卫生科教建设,提高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医学科研水平,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适应学科发展需求的高级人才,特聘一批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领域的带头人和主要骨干,实现人才“软引进”。启动卫生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选拔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政策性引导,建立相关机制,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提高境内外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成效。继续加强与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委员会合作开展院士论坛活动,加强与香港、新加坡医疗部门及大学的培训合作。认真组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基地师资培训和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进评审方法,规范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管理。扶持我市医学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科学研究,加强对市民健康密切相关问题研究项目的经费资助力度。支持有实力的单位通过协作,集中力量进行重大科研攻关。加强卫生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化,建立卫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科学整合优势资源,实施学科建设“重中之重”扶持计划,扶强扶优,努力创建知名学科,带动全市医学科技进一步发展。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深圳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一三九”规划为总目标,重点推进卫生信息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医疗卫生网建设、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推进数字医院试点、市民健康卡项目、卫生数据中心项目和区域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项目。增强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能力,推进全市一体化建设,提高全市卫生信息化水平。完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实现社区各项卫生信息资源的联通共享。

  (八)加强卫生精神、管理、激励、品牌文化建设,提高群众对卫生行业的满意度。

  提高对卫生文化建设的认识。培养医务工作者诚信博爱的价值观念、救死扶伤的敬业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理念、开拓创新的改革机制和心系深圳的家园意识。

  加强卫生精神文化建设。确立“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卫生文化建设重点,创建并评选出30个深圳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

  加强卫生管理文化建设。严格执行《深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和《医务人员服务承诺》等制度,更新服务理念,实现人性化服务,提升服务内涵,实现专业化服务。强化自律机制,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中积极推崇以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律风尚,开展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使每一个医疗卫生工作者都能进一步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加强卫生激励文化建设。通过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科学的管理机制、有序的竞争机制,鼓励卫生技术人员为技术进步和病人安危而探索献身的职业道德及专业精神,营造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工作环境,形成具有创新活力的卫生文化。

  加强卫生品牌文化建设。以创建“名院”、打造“名科”、培养“名医”为重点,在卫生服务的各个领域全力塑造卫生品牌。

  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开展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认真按照市纠风办、行评团要求做好整改工作。落实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措施执行情况、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等问题的整改工作。

  ***

2008年度深圳市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一览表

工作任务

年度目标

进度安排

一、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改革创新观,以新一轮解放思想为动力,推进医疗卫生财政供养方式、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

创新医疗机构绩效管理,改革医疗机构绩效观念,增强经营成本意识、质量成本意识和社会成本意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年内组织开展经营成本专项调查分析,提出成本控制、降低不合理费用、提高经营效益的措施。

探索推行卫生系统“行业集中品牌招标,单位民主管理采购”的办法,解决招标工作效率和政府资金使用效率问题。

年内完成可行性分析,报请并协调政府采购部门,力争试行。

按工作量科学核定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总额控制标准,改变当前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严重不足的状况。

9月底以前完成。

建议财政解决人员总额标准内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问题,减轻医疗卫生机构负担,制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逐步缩小临时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收入的差距,逐步建立临聘人员工资收入按岗位同工同酬的分配机制。

年内修订内部分配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确定优先激励的人群和指导倾斜系数。

制订直属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意见,建立以贡献度大小和技术水平决定绩效工资分配档次的机制,拉开名医和对社会、对单位贡献大的人与一般工作人员的收入档次。

全年加强对各单位二次分配执行情况的重点监督;测算临聘人员收入水平,年内提出通过财政补贴方法提高其待遇、缩小编内外人员收入差距的方案。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北大深圳医院进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

按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

建立高级职称人员向新建医院分流制度,缓解现有医院高级职称职数不足的问题。

12月底以前完成。

改革药品销售加成政策,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机构药品零加成销售,研究社区卫生机构因药品零加成销售而增加的运行成本由政府财政给予经费补贴的办法。

年内组织调研和成本测算,拟定财政专项补贴方案。

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试点工作,贯彻和落实新的改革方案。

根据全国、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

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纠正不正之风。

年内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价格公示情况检查一次;年内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物价管理科负责人及收费员进行全员培训一次;不定期组织价格专项检查。

二、坚持卫生事业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卫生事业的公益观,加快各卫生建设项目的进度,促进卫生事业大发展

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建设项目,全力推进各建设项目建设。

市眼科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楼、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督促承建方今年内,全面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督促承建方按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桩基工程和部分主体工程等约定建设进度;市第三人民医院,督促承建方按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和部分内外装修等工程进度;市滨海医院,督促承建方按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完成部分基础工程;市康宁医院综合楼,督促承建方按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基础工程和部分主体工程;市儿童医院,完成前期工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心血管医院,完成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北大深圳医院改扩建,科研教学楼完成主体施工和粗装修,门急诊楼扩建完成前期工作,外科大楼争取完成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宝荷医院,在办理用地手续顺利前提下,完成环评、可研、方案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新安医院,在立项和办理用地手续顺利前提下,完成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健宁医院,积极协调规划部门,争取落实建设用地,在此前提下,完成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新明医院、学府医院,积极协调规划部门,争取落实建设用地,在此前提下,完成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医学科学研究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立项和落实建设用地,在此前提下,完成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

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各种疾病防控的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加强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的能力建设,加强我市传染病防制的骨干队伍建设。

全年开展现场流行病培训项目;11月底前调整、充实、完善卫生应急专家队伍和卫生应急专业处置队伍。

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2月份制定下发相关查漏补种方案,4、8月份分别开展两轮强化突击检查,全年开展分级督导。

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规范美沙酮门诊管理。

上、下半年对艾滋病监测点及规范美沙酮门诊各督导一次。

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第五轮全球基金项目,探索和建立新模式。

第一季度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实施。

加强对社区/医院一体化糖尿病管理项目试点单位的督导。

市级督导每季度1次,区级督导每月1次。

开展卫生部“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项目试点。

上半年启动,全年实施。

进一步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

上半年总结研讨宝安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各区推广试点。

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各种疾病防控的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的拓展工作,完善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规范化管理。

上半年各区确定拓展点,全年实施。

建立和完善深圳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全年实施。

继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探索建立防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

9月底前,组织修改完善现行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新预案。10月底前,组织编写我市现行卫生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试行)。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探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7月以前,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

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6月底前,组织一期卫生应急管理专项培训。12月底前,组织2008年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比赛。

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4月底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深圳市卫生局应对流感禽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方案》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卫生立法和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加快卫生立法工作,完善我市卫生法规。

10月31日前完成《深圳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深圳市餐具集中消毒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健康促进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12月31日前形成初稿报市法制办。12月31日前完成《深圳市公共医疗卫生管理条例》立法项目调研,并起草初稿报市法制办。

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7月31日前完成。

制定《深圳市卫生局行政执法检查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标准。

7月31日前完成。

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追究行政责任的种类以及追究的程序等内容。

8月31日前完成。

规范医疗机构的变更项目及其程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9月30日前完成。

从严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处置批准书、许可证的行为。

10月31日前完成。

继续适度开放医疗市场,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调节机制。

6月底前受理评议一批变更医疗机构的申请,扶持依法行医的诊所升格为门诊部。12月底前受理评议一批新增社会医疗机构。

依法规范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全面落实“六统一”,统一使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统一卫生许可证受理资料,统一卫生许可证编号规则,统一卫生许可证版式、字体、内容,统一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统一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

全年实施。

四、加强卫生立法和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在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餐饮单位积极推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

全年实施。

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6月份前组织协调及研讨,全年对各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开展重点行业及放射诊疗机构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1月份各区确定重点行业名单,全年开展监督检查。

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全年实施。

五、加强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

2008年新建30家社康中心,进一步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建设。

上半年新建10家社康中心,下半年新建20家社康中心。

鼓励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及保健机构的资深专家定期到社康中心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上半年组织调研、制定相关制度,下半年印发实施。

逐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第三方满意度评估,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提高服务公益水平。

上半年完成考核评估标准修订,第四季度完成年度评估及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建立“分片负责、分类转诊”的片区责任制双向转诊体系,明确流程,分类引导,形成网格化的管理格局。

上半年组织调研、制定相关制度(讨论稿),下半年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印发实施。

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为基础,落实社区各项服务功能。

开展《深圳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的培训,纳入评估体系,落实服务功能。

开展基线调查和成本测算,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依据。

上半年组织制定调查方案,第三季度完成调查,年底前完成基线调查和成本测算。

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内涵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上半年制定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依托社康网络,推广适宜技术,努力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

全年组织开展两次适宜技术培训。

巩固“降消”成果,重视流动人口“第一分娩地点”监督问题,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落实监测预警通报制度,每半年分析全市“降消”落实情况并通报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

全面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加强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遏制出生缺陷的发生。

上半年组织调研、制定《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下半年印发实施。9月份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周活动。

加强日常监管,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妇幼卫生监测预警机制。

6月底前确定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预警值的测定方法。

健全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服务网络,完善健康教育传播体系,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落实《深圳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5-2010)》,6月底前对各区进行一次督导。

强力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9月底前分别对各区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及评估。

五、加强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

加大公益健康宣传的力度。

按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年内市健康教育所要增加公益广告的数量,扩大卫生工作影响力。

做好艾滋病和控制吸烟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结合“5.31"世界无烟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加大宣传力度。

六、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做好医疗急救和血液管理工作

研究制订急诊值班制度、医疗缺陷公示制度、科主任任职资格制度、医院学科首席专家制度、标杆科室创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前三季度展开相关制度的调研,年底前完成制订工作。

监督检查《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和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

年底前完成医院执行《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情况检查和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

初步制订综合医院二级学科设置标准。

前三季度完成相关调研,年底前完成初步制订工作。

研究护理人员配置比例,探讨护士分层级使用和科学排班问题。

前三季度完成现状调查,其余年底前完成。

开展对护士长的岗位培训。

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期培训班。

进一步明确界定护理工作范围。

上半年完成现状调查,年底前完成范围界定。

完善《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评估标准》,积极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评选20个特色专科。

3-4月份拟定初稿和工作方案,5-9月份开展评估,10月份前完成。

制定完善《深圳市名、优中医药人才评选办法》、《深圳市名中医工作馆设置及评估标准》,评估一批名优中医。

3-5月份拟定初稿和工作方案,6-10月份开展评估,12月份前完成。

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工作,以中医科普知识讲习团进社区为抓手,推进中医药“网底”建设。

4-11月份举办5期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提高班。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派中医药专家开展中医药治病科普知识宣传。

增加监护型救护车数量,提高我市急救能力。

在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力争年底前完成购置50辆监护型救护车的任务。

二级以上网络医院成立院前急救科,一级医院建立院前专业值班,构建专业化的院前急救队伍。

三季度前完成相关调研,要求二级以上网络医院成立院前急救科,一级医院建立院前专业值班。

修改急救网络医院准入标准。

上半年完成调研,形成急救网络医院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半年征求各有关单位修改意见,年底前完成修订。

开展对复苏、创伤、中毒、急危症等急救流程的培训。

上半年完成10批次,全年完成至少20批次培训。

组织全市网络医院针对灾害事故的联合演练和考核。

年底前完成一次全市网络医院针对灾害事故的联合演练和考核。

七、加强卫生科教建设,提高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医学科研水平,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中高级人才培养,积极拓展骨干人员境外进修培训项目,组织骨干医务人员赴香港和德国进修培训。

10月底前完成。

加大学术交流,继续组织好院士论坛,年内组织3-4次院士论坛

每季度一次,12月底前完成。

组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学员,继续做好全科医学岗位培训。

10月底前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学员招录工作;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岗位培训。

加强青年医师培养,规范住院医师培训,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方式。

7月底前完成临床技能考核。

提高继续医学教育效益,丰富继续医学教育形式,探索实行网络继续教育。

10月底前试行网络继续医学教育。

改进科技项目评审方法,规范并加强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管理,建立“深圳市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科研项目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8月底前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的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加强卫生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化,建立卫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0月底前完成制度建立工作。

实施学科建设“重中之重”扶持计划,扶强扶优。

8月底完成“重中之重”扶持学科的认定和第三批重点学科中期评估工作。

推进数字医院试点,启动市民健康卡项目、卫生数据中心项目。

8月底前启动。

增强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能力,制订《深圳市卫生信息查询和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深圳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0月底前完成。

八、加强卫生精神、管理、激励、品牌文化建设,提高群众对卫生行业的满意度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医医关系。

5月份前完成完成深圳市医患关系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调研。11月份前研讨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医医关系的措施、对策和建议。

确立“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卫生文化建设重点,创建并评选出30个深圳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

6月份前完成。

开展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认真按照市纠风办、行评团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3-12月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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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5:54:01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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