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到广宁核查省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视整改情况
3月28-29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国英率队到广宁,就肇庆市落实省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核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及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肇庆市、广宁县全面落实政治责任,推动省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各项工作进行深入的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给予指导。
座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核查组分别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整改情况汇报,以及广宁县和德庆县关于省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具体情况的汇报。周国英对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县和德庆县高度重视省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和取得的进展给予肯定,并对进一步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定期调度和高效对接工作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解决,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要高标准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按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前移时间节点,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举一反三,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的全链条监管,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此外,要统筹增量和存量,以同步提高治理率和设施正常运行率为抓手,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高质量发展;从抓整改和促运维两方面不断优化存量设施,提高设施运行率,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核查组一行还深入到螺岗镇、横山镇、潭布镇和南街街道部分村进行实地现场核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军,县领导何剑才、杨洪章等陪同核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