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24日
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7.15”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为使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批示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比2019年有更大幅度下降,预期降幅20%左右,全县较大事故降幅不低于50%,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潘新峰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黄 涛 副县长
成 员:陈善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 强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陈光伟 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何 波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才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荣富 浦北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陈 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谭 帅 县应急局副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管大队,承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善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光伟同志兼任。
四、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涉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1.设立执勤卡点。县交管部门要牵头设置5个以上执勤卡点,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车辆及驾驶“BIBO”车的打击力度。卡点每天执勤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天扣押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及收缴“BIBO”车不得少于20辆次。[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2.加强源头治理。县交联办要联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BIBO”车非法改装店铺的查处、处罚。[由县交联办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3.县教育部门要发出通知,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对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情况的自查自纠,加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并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4.做好暑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部门将近期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及时通报辖区学校,通过“警、校、家”联合监管方式,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点对点向家长及监护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及监护人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要结合暑期特点,精心设计制作适合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标语等宣传作品,通过在社区、镇(街道)、乡村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承诺签约,以及利用“双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禁止驾驶机动车等相关法律规定,让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促进未成年人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由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开展存在信号灯缺失的主要交通路口整治工作
1.各部门要深入结合“一灯一带”建设工程,开展平交路口隐患排查,将需要安装信号灯警示设施的隐患路口报告县交联办进行汇总。[由县交联办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2.县交联办要及时将各部门排查需安装信号灯警示设施的主要路口进行实地核查研究,按照轻重急缓的原则,挑选出隐患较大的路口,上报县政府研究讨论安装。[由县交联办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三)开展公路沿线学校警示标志标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公路沿线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增加、完善、整改一批校园周边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牵头,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四)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整治工作
1.县交通运输、县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肩负起监管责任,组织对全县客货运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不管是主观或者客观隐患都要及时排查到位,不漏死角,着重排查薄弱环节,要切实与客货运企业研究制订出长效的监管机制,加强驾驶员的心理健康疏导,尤其是对涉及公共交通领域,不单对车辆要常态化监管,还要对人进行常态化监管。[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2.县交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客货运企业对所有驾驶员信息登记造册,定期对客货运企业的驾驶员信息开展核查,核查是否有证件过期、违法过多、驾驶证应吊销等现象存在。[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3.我县存在城市公交车用于农村客运的安全隐患,请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及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五)开展校车治理工作
1.大力整治黑校车。各部门要立即开展黑校车摸底排查工作,将排查到的黑校车线索及时报县公安交管部门,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精准打击行动,一经查获按照顶格处罚,教育部门要立即取消使用黑校车的幼儿园办学资格。共同为我县幼儿筑牢安全防线。[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2.推动现有校车安装GPS监控设备。按照我县校车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门要牵头推动校车安装GPS监控设备,纳入浦安校车管理公司进行监管,通过在线监控平台,对每辆校车行车位置、速度、路线、车内乘员等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有效控制超员、超速、教师不随车现象的发生,维护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六)开展护学模式工作
1.推行实施“小黄帽路队制”护学模式。教育部门要牵头会同县交管部门组织各农村小学,开展再动员、再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小黄帽路队制护学模式。[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2.教育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小学,学习北通镇小黄帽路队制护学模式先进经验做法,将小黄帽护学模式深入推进到每个农村小学,切实遏制涉学交通事故的发生。[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落实]
(七)开展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创新工作
1.各镇(街道)要发动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大劝导活动,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积极劝导辖区涉及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现象,对屡劝不改的,及时联系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入户精准打击行动,坚决杜绝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现象。[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2.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镇(街道)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八)开展全县全民交通安全创建工作
1.县委宣传部要牵头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等部门及县同城网等有关媒体研究举办一次百日交通“零违章”挑战赛活动。通过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活动,帮助和促进我县驾驶人告别驾驶陋习,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牵头,县电视台等部门及县同城网配合落实]
2.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各自的门户网站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宣传,将近期区、市、县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宣传扩散,创造警示教育浓厚的氛围,给人民群众直观的冲击,从而提高我县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3.组建专业化的宣传小队,利用建设好农村及校园两个重点宣传阵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活动,特别针对留守老人、儿童,深入告诫他们不要驾驶、搭载违规车辆。[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协同共治认识。各镇(街道)各联席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涉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向好态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事故防范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减少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公安部“减量控大”目标,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科学分析研判,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分析研判,把握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对症下药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全力扭转事故多发态势。执勤选点要科学合理,要严格执行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每个卡点人员到岗后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向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执勤地点,查处任务数不能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扣车后要实现“人、车、地点”三入镜拍照,报告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借势借力,积极借助宣传部、学校、各级媒体开展好宣传工作。
(四)加大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道路交通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事故,各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条例》规定组织调查,严肃处理。对发生3人(含)以上较大生产经营道路交通事故,县人民政府将对事故调查进行挂牌或***督办,确保事故的调查、处罚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部门确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于7月3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28日前汇总各镇(街道)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7-8213623,传真:0777-8312928,邮箱:pbjj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