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2021年度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一)2020年港北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729.49万元。
(二)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合计43237.38万元,其中个人保费收入16949.32万元,利息收入31.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300万元(每季度向市局申请的备用金),其他收入956.37万元(如医院退回的违规报销款)。
(三)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合计39662.15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0416.76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6807.08万元,门诊统筹支出2337.67万元,门诊慢性病支出1272.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443.14万元(包括上缴个人参保费和违规清退款等),其他支出802.25万元(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等)。年末滚存结余5304.72万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末结余1.27万元,2021年财政补助收入200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0万元,港北区财政补助656.6万元),利息收入2.75万元,全年可使用基金2010.6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972.78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75.11万元,门诊支出248.30万元,住院支出1449.37万元。结余37.84万元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港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