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钟汉贤口腔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钟汉贤口腔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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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钟汉贤口腔诊所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钟汉贤口腔诊所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新政路6号 |
环评机构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新政路6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8′44",东经112°59′42")建设。项目主营补牙、修牙、洗牙、拔牙等口腔科门诊服务,预计日服务15人次。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平方米。项目员工人数为6人,年工作日为350天,每天工作12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排水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并规划好物料、泥土、砂石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沿线敏感点;同时加强施工场地的洒水喷淋措施,降低施工过程扬尘、废气的影响;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运到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乱倾倒;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未经批准,在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并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各时段标准。项目年排放生活废水75.6吨,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项目年排放医疗废水170.1吨,经“SBR法+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经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合理布局各功能场室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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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