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开展集中整训严肃社区矫正管理纪律
恩施晚报讯(通讯员蒯婷)3月16日上午,咸丰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检察院、高乐山派出所,组织召开咸丰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整训会,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化名)进行现场收监,并对高乐山镇全体社矫对象及其他乡镇部分社矫对象进行集中整训。
据悉,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进行二次警告后仍不改正。为严肃刑事执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行为,县司法局向原判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咸丰县人民法院裁定对其执行原判刑罚。收监执行过程中,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人宣读刑事裁定书,戴上手铐的李某泣不成声。
整训会上,县人民检察院相关科室负责人、省司法厅派驻民警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法》部分法律条款,以案释法,教育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到知敬畏、守红线;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人再次重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做到纪律明、底线清、管教服;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国家给予宽大处理的机会,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听教服管、遵纪守法、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集中整训,进一步严肃了社区矫正管理纪律,为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亮起红灯。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致力于做到执法“温度”和“力度”并存,在开展人性化监督帮扶教育的同时,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有效维护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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