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兴业县2022年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农业产业园(自治区级)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08号)精神,为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围绕水稻主导产业的企业或合作社,并在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有营业执照,且具有合法的用地用林手续。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年限:石南镇、大平山镇、蒲塘镇,建设年限2022年。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改善园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稻育秧基地。在蒲塘镇建设自动育秧生产线1条,育秧大棚1000平方米,主要服务水稻种植合作社3000亩,向外供应20000亩秧苗;完善水稻深加工基地所需的生产设施、设备等,共安排资金150万元。
(二)完善农产品产地深加工设施建设。在蒲塘镇建设米粉烘干生产线2条(五个蒸汽锅炉、六个烘干房),以及所需的生产设施、设备等,共安排资金170万元。
(三)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建设。在大平山镇建设稻谷仓储仓库1000平方米,仓储量5000吨,配套空调,粮输带及粮食储存设备等,共安排资金150万元。
(四)在石南镇完善水稻生产设备设施。配套水稻烘干机2台,水稻热风炉1台等,共安排资金30万元。
请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2022年8月1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联系人及电话:梁庆能 3768995。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