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20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托盘生产维修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港之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西路9号8幢,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7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托盘生产维修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件塑料托盘及20万件木托盘的生产维修能力。主要生产工艺:1、木托盘生产工艺:损坏的木托盘拆卸切割、维修、调漆、喷漆、晾干、成品;2、塑料托盘生产工艺:塑料托盘分拣、拆卸、安装、成品。本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56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清洗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过滤棉+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切割烟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经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