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08年度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补偿资金发放现场会
我市召开2008年度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补偿资金发放现场会
--共救助1077人 发放补偿资金707.33万元
个人最高补偿额达13万元
1月14日,我市2008年度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补偿资金发放现场会议在广饶县召开。会上,共发放补偿资金707.33万元,救助1077人,总体补偿比例为31%,个人领取最高补偿额达13万元。 会议要求,各县区务必在春节前将2008年度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补偿资金发放至农民手中,确保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至此,我市已连续五年发放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资金,累计补偿资金242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257人次。
据了解,我市自2004年起,在全市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东营市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暂行办法》(市政府110号令),市财政每年分别列支420万元农民大病救助资金,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专项用于对参保城乡居民年医药费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大额医药费救助,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8年,经县区审核进入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范围的总人数为1112人,经过市级专家审核组复审,最终确定进入市级补偿范围的总人数为1077人,比去年增长278人,审核总费用为2362.31万元,比去年增长565.11万元。根据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资金筹集数额和需补偿的医药费用,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分段按比例补偿,其中0—30000元的补偿比例为38.5%,30001—80000元的补偿比例为10%,80001以上部分的补偿比例为5%,共补偿资金707.33万元。其中,0—30000元补偿370.34万元,30001—80000元补偿263.41万元,80001以上补偿73.58万元,总体补偿比例为31%。
市政府副市长王吉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副主任温晓杰、市政协副主席陈胜应邀出席了会议。(袁勤德 孙万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