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两项评估现场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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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24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2022年度部分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新港、夹港作业区15家沿江港口码头、35家内河港口码头及1家船舶服务公司开展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与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两项评估的现场核查工作,目前,现场核查已顺利完成。
本次评估的船舶污染物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与船舶生活垃圾。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检查台账等形式,重点查阅港口码头环保手续、码头环保设施设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接收协议签订及转运等台账资料,对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开展了全面体检。
下一步,第三方评估机构将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辖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强监管与部门联动,全力提升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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