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皖赣浙闽段)干线湖北段鄂州段(梁子湖区)项目9
经太和镇人民政府申请,并通过专家论证会审查及梁子湖区2022年第4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批。我局对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皖赣浙闽段)干线湖北段-鄂州段(梁子湖区)项目9#阀室规划选址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具体内容如下:
该项目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东边朱村。
确定用地性质为: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供应设施用地(U1)。
特此公示。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2日
公示方式: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27-60699859
信件寄往“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9号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