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1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9万元。现将大新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给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1日)。如对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大新县乡村振兴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3629273,3622171@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大新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产业项目实施项目计划表
大新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2日
文件:
大新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产业项目实施项目计划表.xls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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