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日前,我市正式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最终梳理出的行政职权共有1460项,与2011年首次清权确权后保留的3284项行政职权相比,减少1824项,精简比例达55.5%。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治本之策,是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我市于今年6月份全面启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同步建立了责任清单。汇总时,通过“一表两单”形式对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整合,实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一个清单对外公布,形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完整链条,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统一。
本次公布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分类标准上与国家和省保持一致,纳入的行政职权共有1460项,其中行政许可245项、行政处罚601项、行政强制82项、行政征收33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检查123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奖励28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282项。权责清单分两个部分,一是市政府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职权1404项;二是审核转报事项56项,主要是市政府部门初审,报***部委或省政府及其厅局终审的事项。权责清单囊括了市政府所有对外行使职权的42个部门,涵盖十大类行政职权,每一项行政职权都对应相应的责任,绘制了一个流程图,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等。
结合这次权责清单建设,我市再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377项,大幅度精简了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136项、下放155项、调整管理方式86项。此次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职权具有较高的“含金量”,涉及投资、生产经营和民生等多个领域,同时全面清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