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
为持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巩固2011年“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成果,日前,全市法院继续开展了深化 “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
在活动中,全市法院将建立健全机构职能,各基层法院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确保审判管理职能的集中行使。加强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确保流程管理系统应用全覆盖、全员覆盖,每一件案件经历的每一节点,均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及时录入信息,做到网上信息准确;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改判发回案件、领导关注的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的工作力度,要坚持进行重点评查,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建设,继续完善以最高法院31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为基础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价体系,结合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特点,适当增设若干个性化评估指标;加强案件质量责任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的规定,加大介入调查力度,对构成违法审判和差错责任的,严格按照省法院 《违法审判和差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