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山市域范围内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为应对当前依然严峻的疫情发展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社区(村)居委会、小区包联单位、小区物业公司组织配送,急需物品(包括非处方药)实行代购服务。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环卫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和看病就医人员凭证出入,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进出小区(居民点)。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护人员通勤和救护用车、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车、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除经批准营业的医药店、生活超市和宾馆外,其他门店、宾馆、摊点一律停业关闭。
四、所有武汉返乡人员一律从严管理。对于符合返汉要求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放行,其他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内由所在的镇(区)、街道严格落实“四包一”措施。
五、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必须送到集中隔离留观点接受医学观察,不得居家留观,严防交叉感染。
六、所有国家公职人员一律无条件参与疫情防控,佩戴党徽、袖标等明显标志,在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地就近参与本小区防控工作。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在统筹安排好单位值班,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组织动员所有人员下沉一线参与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小区管控和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及其它服务工作。
七、公安机关对所有居民一律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对强行冲闯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八、以镇(区)、街道为单元统一组建疫情防控纠察队,开展24小时巡查监督,对违反禁令人员一律交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九、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个周期,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终止时间。
由此给广大市民带来的诸多困难与不便,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京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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