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科发〔2021〕5号沙市区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加大对研究企业与开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将2021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载体提档升级,科技研发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素质有效提升等方面,切实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全面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不断健全科技创新体系,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引擎、提供新动力。
二、优先受理和不予受理的企业或项目
(一)优先受理的项目
1.区委、区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2.具有开拓性新兴科技项目、视频文创类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4.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在沙市区转化的项目,以及上级重点扶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5.自主研发能力强、研发费用投入大,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所申报的项目;
(二)不予受理的项目
1.已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有两个在研项目未结题的。
2.无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3.已获得上级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同一项目。
4.申报材料有虚假或有其它不良信誉纪录的不予立项。
5.对已承担省、市、区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6.不符合国家及沙市区产业发展和科技政策的项目。
三、科技计划专项设置与重点支持方向
沙市区科技计划共设立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三个类别,8个重点方向:
1.区域战略性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以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视频文创、生物医药等区域战略性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
2.高新技术产业培植方向。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进入产业化的项目,传统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科技攻关项目。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向。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和平台项目;支持引进高技术科研成果在沙市区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4.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向。支持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5.软件开发和互联网+方向。支持为提升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而开展的核心软件开发项目以及以夯实制造业基础能力而进行的工业软件开发项目。支持区域内互联网+创新产业项目。
6.科技创新人才方向。支持新引进的高精尖和紧缺急需人才及科技团队所开展的创新及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指导的科技项目。
7.社会发展及民生科技支撑专项。支持围绕生态环保、消防安全、全民健康、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等开展的科技支撑项目;支持为提升社会发展管理水平、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科技攻关项目。
8.创新创业及小微企业扶持方向。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科技创新项目。
四、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工作流程及结题时间
(一)申报条件
1.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沙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项目申报单位是成果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或项目实施主体;
4.申报单位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6.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较强竞争力;
7.申报项目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在沙市区应用和产业化。
(二)所需材料
1、申报材料
***1-3;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包含(附目录):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③规上企业、高新行业企业需提供研发经费统计报表,其他单位需提供研发经费投入证明。④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⑤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批文或许可证明材料。
2、结题材料
***4-5;其他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效益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常态化申报和结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年任一工作日内均可申报和结题。申报时填写《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沙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签订《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完成后,任一工作日均可申请结题,结题时填写《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执行情况报告》。区科技局于12月初对结题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绩效情况采取百分制打分,总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项目按照程序拨付项目经费。
(四)结题时间
结题材料于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业务股(长港路100号区政府大院9号楼306室),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结题材料均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受理及咨询
联系人:黄文惠
电话:0716-8883881
电子邮箱:106279344@qq.com
***:2021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填写:
1.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2.沙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3.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二、结题填写:
4.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5.沙市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执行情况报告
三、评审后填写:
6.沙市区科技局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
沙市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