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大润发购物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大润发购物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大润发购物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大润发购物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25号(时代大道和白云路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株洲润华商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由株洲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投资210万美元,租赁湖南白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25号(时代大道和白云路交汇处)的大型集中商业楼实施经营,租赁建筑面积共为24677m³。为地上一至四层,其中一至三层为卖场,租赁面积为21977m3,四层(局部)为办公,项目主要经营熟食、面点、蔬果、杂货、百货、生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建设项目租赁已建房屋,项目施工期仅对房屋内部进行简单装修,并进行设备安装,不进行其余土建施工活动,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营运期:(1)废水: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 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鲜区废水和熟食加工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红旗路污管网,送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项目一层的餐饮及熟食加工区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去除率不小于 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放,排放位置在屋顶,排放口一个,项目油烟排放量较小,在屋顶排放,排放口可与空气充分混合,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经营场所的噪声、设备噪声(冷柜、通风系统)、油烟净化器噪声和地下停车场进出汽车的噪声等。项目经营场所主要为一、二、三层的卖场,卖场通风采用新风系统机械通风,四周采用砖墙实砌,油烟净化器、 新风机房均位于项目内部,有效利用墙体进行隔声,隔声量可达 25.0dB 以上;中央空调机组位于项目地下一层,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其隔声量能达到 40.0dB 以上;冷却水塔设在屋顶中部,底部安装减震垫,油烟净化器风机安装在屋顶东北角,湖南白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对整栋商业楼的楼顶油烟排放口风机噪声进行整改,将本项目油烟净化器风机与大碗先生等其余入驻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器风机统一设置隔音间,经隔音处理后,预计可降噪25.0dB 以上,昼间外排噪声将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 2类标准,不会对离项目油烟净化器风机最近的东面东方时代广场住户及其余环保目标产生明显噪声影响。项目营业至22:00,因此夜间对项目地周围基本没有影响。(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包装箱、袋,生鲜区垃圾及员工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固废经采取本环评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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