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芦淞集团组织学习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
8月3日晚上,新芦淞集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2015年第30号《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文件精神。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主任、新芦淞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肖立志及全体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学习。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言志泽组织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2015年第30号《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该《意见》共分四大部分:一是总体目标;二是全面落实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省属企业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四是强化措施保障。《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更加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企业工作总体布局,实现抓企业发展与抓党风建设并重。
最后,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主任、新芦淞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肖立志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守纪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履行好新芦淞集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各项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谭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