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宝应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7月18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9年7月18日至9月20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办理地点
宝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东校区东门花园路)
三、享受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的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大学生、硕士搏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宝应县
3.未申请过其他类型的助学贷款
四、办理贷款需要携带(提供)的材料
(一)首贷申请
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新生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可提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贷款申请,并打印签字盖章;)
友情提醒:首次贷款须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
(二)续贷申请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的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
3.《申请表》
五、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出示、提交相关材料给受理员,受理员审核
2.县资助中心审核员审核、收缴材料、录入借款人信息、打印《借款合同》
3.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4.资助中心人员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县资助中心结办员向学生讲解贷款相关注意事项
6.国家开发银行审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贷款划至学生个人帐户
六、相关政策
1.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最高可申请8000元/生–年,研究生12000元/生–年
2.还款期限:学制+13年,最多不超过20年
3.还本宽限期:3年
4.利息计算: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免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利息
七、咨询电话
宝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14-88288041
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