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集体办2013年改革创新工作总结
福田区集体办2013年改革创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怀、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集体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与发展。并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区及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提出了创新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模式的改革项目。通过制订改革计划,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制订创新工作方案并全力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改革项目工作任务。现将集体办2013年改革创新工作总结如下:
一、对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创新的背景
我市股份合作公司自1992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各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我市股份合作公司是由农村转变为城市,农民转变为市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档次要求的提高,股份合作公司在监督职能、规章制度、股权分配、社会管理、产业结构等系列问题相继出现。这些问题严重羁绊股份合作公司的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必须及时进行改革创新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有利于股份合作公司紧跟深圳经济特区快速发展的步伐,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和谐媲美。5月9日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的通知》,集体办作股份合作公司的指导、服务、协调、监管部门,及时结合我区及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提出了从“减负”、“扶持”、“引导”三方面改革创新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模式的改革项目。逐步使股份合作公司减轻社会负担,扩大发展空间,引导产业转升级,推动股份合作经济稳定发展
二、认真实施对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创新项目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订改革创新工作计划
集体办领导高度重视改革创新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的通知》,提出了2013年“创新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模式”的改革项目,拟通过“减负”、“扶持”、“引导”的方式推动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此专门制订了《福田区集体办创新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模式计划》,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了实施进展时间和目标。
(二)深入调研了解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现状
一是召开座谈会。集体办组织召开了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与发展座谈会,各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相关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代表共180多人,畅谈股份合作公司目前发展状况,研讨股份合作公司创新转型发展模式。二是深入调研。区领导杨洪、乔智、孙波、夏炀、漫娥先后率队深入辖区股份合作合作公司,进行调研。集体办及时汇总整理区领导调研活动情况,形成活动纪要。同时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发展进行了综合探讨,形成了《对深入推进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探讨》的调研报告。三是到相邻区学习考察。为了解相邻区对股份合作公司管理情况,集体办领导专程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学习考察,撰写了《福田区集体办到罗湖南山等相邻区的调研情况汇报》。借鉴罗湖南山等相邻区的管理经验,提出我区加大经济落后公司的扶持力度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均衡发展。
三、完善“减负”“扶持”“引导”工作方案
通过深入调研全面了解,集体办牵头完善及制定《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爱卫环卫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城中村拆除重建项目返拨地价款使用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协税奖励金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异地产业园实施则》、《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实施细则》7个项目方案,对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减负”、“扶持”、“引导”,助推其转型发展。
四、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交区政府审议
形成对股份合作公司的“减负”、“扶持”、“引导”方案后,集体办牵头组织区发改局、经促局、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反复调研磋商,多次召开论证会议,对以上方案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扶持政策,形成了《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反复认真修改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简称“1+7”政策),形成了我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扶持发展政策体系,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发展,加大“减负”资金补助力度,帮助公司卸下社会管理及经费支出负担,使股份合作公司轻装上阵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五、及时上报计划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提交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函》,集体办及时向上级汇报改革创新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将集体办改革创新项目的主要内容、当前实施进展程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打算详细地作了汇报。特别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上级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及时解决集体办在实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工作任务中人员不足的问题,为集体办增加了工作人员,帮助集体办顺利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对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创新取得初步成效
(一)大大减轻了股份合作公司的“负担”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爱卫环卫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爱卫环卫补助资金,往年只是部分补助,从今年开始实行全额拨款,全年共需拨付股份合作公司爱卫环卫补助资金12003216.12元,由区城管局负责此项减负工作,完全减轻了股份合作公司的这一社会负担。集体办先后分上下半年根据《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已拨付给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3400万元。根据《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每年共需为14个股份合作公司(渔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拨付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补助资金797.94万元,经费由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通过以上补助大大减轻了股份合作公司的社会负担。
(二)引导股份合作公司支持物业环境改造升级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城中村拆除重建项目返拨地价款使用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协税奖励金实施细则》规定,经区政府审议通过,为梅富旧村拆除项目补助300万。引导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政府对梅富旧村的环境改造升级工作。
(三)扶持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异地产业园区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异地产业园的实施则》规定,集体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审计机构实地察看了石厦沙井产业园、石厦惠州产业园、上沙东莞清溪产业园,将扶持异地产业园的鼓励资金请示区集体委,待区集体委会议审议通过,将有力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突破土地资源局限,发展异地产业园区。
2013年,集体办通过“减负”、“扶持”、“引导”方面的改革创新,努力践行我市建设国际化先导城区建设工作的改革创新精神,有力地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发展,加快了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向特区城市化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