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两家小微食品企业共享实验室揭牌运行
宝应县两家小微食品企业共享实验室揭牌运行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小微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难题,经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山阳镇、射阳湖镇试点建设了大米行业、荷藕行业两家小微食品企业共享实验室。
共享实验室本着企业自愿申请,监管部门指导备案的原则建设而成。建设前期,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了走访调研,与相关分局和部分企业进行座谈了解,制定出台了共享实验室的建设实施试行意见、管理制度及共建协议。
12月12日,两家小微食品企业共享实验室正式揭牌运行。扬州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梁奇同志、宝应县食药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林山同志共同为两家共享实验室揭牌,标志着实验室正式运行。
揭牌仪式上,郭局长指出成立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共享实验室是***小微企业出厂检验难题、实现资源共享的有效举措;是企业是切实执行提升食品安全质量的具体体现;是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对全县小微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同时郭局长要求共享实验室要依法检验、基层分局要强化监管,确保共享实验室发挥实效。
市食药监局梁处长希望参建企业要为共享实验室提供必备的条件,要按照宝应局制定的共享实验室的建设指南等对实验室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实验室有效运行;宝应局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同时市局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时,将把共享实验室的检查列为检查重点,促使共享实验室检验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