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培育治理主体。出台《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积极扶持社会组织进入公益领域,投入资金,开展为老、帮困、助残等各类社区服务公益创投活动;挖据社会组织潜力,多途径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按照“健全一套管理制度、搭建一个平台,树立一批典型、扎根社区一批组织”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全县社会组织党建“益”起来。
二是注重政策扶持,壮大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承接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满足社会多元化服务需求。制定镇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重点围绕扶贫济困助残、居家养老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乡公共交通、未成年人保护,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领域,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确保全县社会组织有事可做、有钱做事,在做事中发展壮大。
三是健全“三社联动”机制,激发工作合力。出台《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助推乡村有效治理的实施意见》,投入16万元作为“三社联动”工作资金,在安宜、曹甸,氾水、开发区等镇(区)实施全县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三社联动”专题培训,按照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的的要求,围绕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引入社会力量,逐步实现社区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明显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全县近600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专业考试,提升了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基层政权科供稿)